在城市发展与更新的进程中,拆迁始终是备受瞩目的话题。2025年,吉林省多个地区迎来拆迁规划,这些变化不仅关乎城市的未来面貌,更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吉林省的拆迁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以保障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与有序推进。

一、吉林省2025年拆迁区域汇总
(一)长春市
1. 宽城区北三环路地块:2月20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对北三环路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地。征地范围东起四化桥、西至青年路,南起北环城路、北至北环城路(以实际改造范围为准)。此次征地旨在改善城中村村民人居环境,消除公共卫生、房屋安全、消防设施等各类风险隐患 。
2. 多个棚改地块:2025年长春有11个棚改地块即将挂牌,涵盖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绿园、净月、高新、九台8个区。其中,南关区大马路与东四道街交汇的大马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处长春一环内;二道区力旺实验中学东侧5.6万多平的区域也列入棚改用地 。
(二)吉林市
1. 龙潭区:新增东风小区、吉安小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居民3261户,同时完成八家子、顺山街等84户征拆收尾工作 。
2. 丰满区:支持小白山区域等城中村项目申请专项资金,完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此外,化工学院回迁区项目(一期)正在建设中,位于石井沟河东侧、学院路南侧、石井沟街西侧、北苑路北侧,计划于2025年12月竣工,共336套安置房,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
3. 船营区:玄天岭周边地块改造项目拟对东至珲春中街,南至规划红线 ,西至武警支队教导队,北至恒大华府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
4. 舒兰市:推动站前路棚户区安置房竣工交付,启动东富沉陷区危旧房避险拆迁,加快推进城西棚户区征拆安置 。
5. 蛟河市:改造民康小区等27个老旧小区共57栋楼 。
6. 桦甸市:2025年改造提升11个老旧小区 。
(三)白城市
白城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共2宗地,拟使用白城市洮北区东兴农场部分国有土地,具体征收范围为吉林洮北经济开发区黄山路以北、绿水街以东。总面积1.0536公顷,全部为国有土地,其中农用地1.0536公顷(耕地1.0536公顷) 。
(四)大安市
大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涉及四棵树乡德昌村和四棵树村。德昌村征收土地面积1.4343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1.4343公顷(其他草地0.8725公顷、坑塘水面0.5618公顷);四棵树村征收土地面积4.0628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4.0628公顷(其他草地0.6873公顷、坑塘水面3.3755公顷) 。
二、2025年吉林省拆迁政策解读
(一)城中村改造政策
1. 依法征收征地:指导各地明确征收补偿标准,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入户调查,并要求在6月底前下达征收决定。确保征收过程合法合规,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2. 推进“房票”安置:“房票”安置即地方政府组织城中村居民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实施安置。各地需制定安置房需求和存量房房源2个清单,建立选房大厅,让群众自主选择。这种方式既有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又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

3. 加快项目建设:对确需新建的安置房项目,要按照“好房子”标准建设高品质安置房,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按时交付使用。续建项目4月底前要全部复工,以保障居民能早日入住新房 。
4. 积极筹措资金:配合政策性银行做好专项借款评审、发放等工作,并督促各地加快资金使用,为拆迁安置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
5. 抓好督导推进: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通过现场调研和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地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
(二)土地征收政策
1. 征收条件与范围: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可以依法进行土地征收 。
2. 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原则按照20%和80%的比例确定。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征收草地的土地补偿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5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符合国家规定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给予补偿 。例如,大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2元/平方米 。
3. 安置方式:
◦ 货币安置:以货币补偿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户,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让被征地农民能够自主安排后续生活 。
◦ 社会保障安置:涉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各地相关试行办法执行,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保的被征地人员将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
(三)房屋征收补偿政策
1. 住宅房屋补偿:
◦ 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
◦ 房屋产权调换: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的,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如按照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增加10%予以房屋产权调换,增加的套内建筑面积不足9平方米的按照9平方米增加,互不结算差价等 。产权调换房屋的竣工测绘面积与补偿协议约定面积存在差异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
◦ 搬迁费与临时安置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发放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为现房的,发放一次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含越冬采暖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发放,因征收部门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需增发违约金 。
◦ 用于经营活动的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在经营、依法纳税的,除住宅房屋补偿外,还需根据经营类型和签约搬迁情况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2. 非住宅房屋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产权调换时,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
随着2025年吉林省各地拆迁工作的逐步开展,无论是城市中的城中村改造,还是为了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的土地征收,都将给城市和乡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对于被拆迁居民来说,了解拆迁政策,积极参与拆迁安置过程,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迎接生活的新变化。在拆迁这一城市发展的变革中,吉林省正朝着更加美好的未来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