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郭健
2月18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勇解读泰安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相关政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问: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请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科科长贾靳超回答:在泰安市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具体是:
1.在泰安市购买现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8万元,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10万元;借款人单身或夫妻仅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5万元,同时符合多子女贷款政策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7万元。
2.在泰安市购买现房,同时符合“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的,最高可贷额度优惠政策可叠加使用。
同时,本次新政仍遵循以下既有贷款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正常缴存余额的25倍;
2.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与现有未结清商业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消费贷款、贷款担保等)余额之和不超过12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
4.住房公积金贷款与现有未结清商业贷款的月还款之和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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