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发布的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的决定,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日发布了《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执行调整后利率。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需要注意的是,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存量贷款利率,借款人无需手动申请调整。(利率调整前后对照表见下图)
原标题:《自2025年1月1日起,喀什地区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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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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