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均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系列税收政策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均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明天起施行
上海: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广州:11月22日,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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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
迎泽区
新建商品住房
契税补贴申请工作开始
01杏花岭区
关于开展杏花岭区新建商品住房
契税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政办发〔2022〕18号)的文件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杏花岭区于2024年6月开展杏花岭区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工作,现就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自2022年5月20日(首付款或全款日期为5月20日)起到2024年5月19日两年内,在杏花岭区内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
二、补贴标准
在城六区无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城六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购房人所缴纳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购房人所缴纳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购房人所缴纳契税。
在城六区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杏花岭区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标准参照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标准下浮20%执行。
三、申请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本人页和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2、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首付款(或全款)收据和银行进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契税补贴申请表(自行下载并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提供购房者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
备注:
所有资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2024年6月起,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下午3点到5点,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家庭在缴纳契税后需购房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装于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写清房主名字和电话)到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99号杏花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1室提出申请。
如有疑问,可拨打:
0351—3382463进行咨询。
附件:
契税补贴申请表。
02迎泽区
关于开展迎泽区新建商品住房
契税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政办发〔2022〕18号)的文件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迎泽区于2024年11月20日开展迎泽区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工作,现就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自2022年5月20日(首付款或全款日期为5月20日)起到2024年5月19日两年内,在迎泽区内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
二、补贴标准
在城六区无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城六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购房人所缴纳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购房人所缴纳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购房人所缴纳契税。
在城六区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迎泽区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标准参照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标准下浮20%执行。
三、申请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本人页和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2、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首付款(或全款)收据和银行进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契税补贴申请表(自行下载并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提供购房者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
备注:
所有资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2024年11月20日起,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下午3点到5点,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家庭在缴纳契税后需购房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装于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写清房主名字和电话)到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5号迎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9室提出申请。
如有疑问,可拨打:
0351—4041169;
0351—4093033进行咨询。
附件:
契税补贴申请表。
记者丨贾旭茹
融媒体 黄河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