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市住建局得到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支持主城区居民购房需求,现将主城区商品住房卖旧换新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将“卖旧换新”购房补贴的申领条件由“新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发票”调整为“经备案的新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即符合补贴要求的购房个人(家庭)持经备案的存量住房买卖合同、经备案的新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对已经领过的不得重复申领。若购房人后续取消新购商品住房备案,需退回补贴。政策执行时间、标准和申请流程仍按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主城区商品住房卖旧换新的通知》(徐住建发〔2023〕94号)和《关于主城区商品住房卖旧换新政策延期的通知》(徐住建发〔2024〕7号)文件执行。

去年7月,徐州出台商品住房补贴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合同价的1.2%补贴。
在今年1月下旬,又将主城区商品住房卖旧换新新政策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区住建局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文章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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