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早上一个同事在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逾期违约金最高可以支持多少?按照万分之五是否合适?呃,这确实是个问题。。
二、科普!什么是LPR?
他的全称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粗暴理解他的前身就是“贷款基础利率”,这两个东西在很多合同里关于违约金啊利息上面都有体现,但是后者现在已经不适用了,所以如果现在签订合同还有这玩意儿,就是不对滴~
三、LPR适用的法律规定
现在关于LPR的适用,我只能想到是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里有明确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利率上限是四倍LPR,超过的部分无效;
买卖合同纠纷: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参照LPR支持逾期付款损失。
除此以外其他类型的案件,应该是没有明确规定适用LPR的。
相关法条: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四、司法实务的运用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现在的司法实务基本上对于其他案件类型的违约金,都是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四倍LPR去裁判:
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比例没超过四倍LPR的,就按照约定的比例支持;超过了四倍LPR的,就以公平违约调整到四倍LPR。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损失是可观存在的,可能就按照LPR支持了,前提是诉讼请求有这一项。
其实就是想提点一下,合同里动不动违约金约定日千分之一三五什么的,只能起到吓唬人作用,到了法院也是会被调整的。
五、参考案例
(2022)粤01民终13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