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你描述的来看,我认为你还是算比较好的房东了,因为我以前遇见的都不是你这样的好房东,记得当时也是因为洗衣机的问题,我提出不租了,距今我的300元押金也没有给我,理由是我私自维修好了他的洗衣机,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但是好人终究会有好报。
当时,在三砖厂那里租的一间民房类的屋子,当时去的时候也是让我看了灶具、洗衣机等设施,几乎都还能用,只是略感洗衣机动力不足、燃气灶点火好像不太顺利,我当时想的是以后万一不行了我自己可以修理,所以就没有多想。
当然,也没有约定使用中,这些设施出现问题,该由哪个来维修,因为维修这些我还能解决,自己解决就行了,所以就交了房租和押金,押金记得是300元,房东说只要以后这些设备原封不动的交给她就退押金,没想到“原封不动退给她”这句话,每个人理解的不一样,这完全就是一个陷进。
由于当时我小孩刚出生不久,人情客往,所以一天的洗洗涮涮就相对来比其他人多,使用的水自然就多,可是房东给我约定的收水费是以10元/人计算,家里连小孩3口人,一月的水费是30元。
至从她来看了晾晒的衣物后,她在收房租时,就说这个月水费超了,还提到使用洗衣机洗衣服水量用得多,所以每月要加收10元的收费,因为这件事,老婆很不爽,我觉得10元钱不算啥,也认为再搬家麻烦,又有一个嫩娃儿很不方便,所以觉得稳定很重要,还是就在这里住。
一晃出租了差不多5个月吧,中途燃气灶点火针出现过问题,我自己花几元钱就购买来更换了,燃气气管是那种橡胶的,已经老化,所以我自己也把它更换了。
后来洗衣机的皮带松了,我自己去城隍庙花10元购买来更换了,甩干桶不转,我自己去电子市场买两个电容就搞定了;它的电机异响过,我把它拆开清洁打润滑油,由于我在拆卸清理电机时,被房东遇见了,她感觉很惊讶,当初我还以为是我的技术把她惊讶住了,没想到埋下了一个祸根。
由于小孩的外婆白天常常来带小孩,为了减轻我们的负担压力,可是房东遇见过几次后,就总是说有外人(非租房人员)流动,对本院子不好管理、不安全的话,所以我们思考再三后,提出搬离。
由于新房子距离三砖厂还很有一段距离,所以我们再还有10来天到期的情况下给房东说,让把押金给我们就搬家了,后来房东说我们没有提前20天告知,所以妨碍她再次出租,所以要不再租一个月,要不押金只退一半,一听这个我老婆就给她打燃火了。
后来房东又说,押金是不退的,因为我私自动了她的洗衣机内部,我说那是天冷要洗衣服,我自己急于维修,所以就没有给你讲,你应该感谢我才对。她说当初我去的时候,就给我说明白了要原封不动的交给她,我顿时傻了,原来是这个意思。
房东才不会这样认为哦,她说因为她不知道我换的零配件是不是新的或正宗的,万一我把电机调换成小功率的或搬走就坏了,她还要花钱维修,所以死活不同意退押金。
最后,我们的争吵声,引来了邻居围观,最后在一个老婆婆的劝说下,让我3个月后去拿押金,目的是试试灶具、洗衣机是不是有问题,当然钱在房东的包包里,没有办法就只能这样,后来由于我的工作忙,一直就没有去退。
后来2年后,听说三砖厂要开始拆迁了,我那是已经在洛带自己购房买车了,我顺路路过那里,恰巧遇见当时劝架的老婆婆,提到这个房东我说还有300元没有拿到,她说房东得癌症去世1年多了。
我想,就算我去找到她,她还是不会给我,因为我当天搬出来,我就把一张她写得歪歪扭扭的收据撕了,扔在门口的臭河沟里了,没有收据肯定时不会给我的。
所以,网友你作为房东,能够去教租客使用煤气灶,还亲自提醒安装路由器,有问题及时给租客解决,我认为你为人处世是很不错的,大不可为这样的事情置气。
至于家具家电类的维修问题,首先我认为要明确责任和义务,比如我现在也是房东,我就直接约法三章,其中电器类的我就直接说,只要不是人为恶意损坏,我都包维修(因为我会维修),并且我还承诺3天内修好,实际上大部分租客也不会恶意去损坏。
第一天租客入住时,我就让租客用手机录像地面、墙面、灶台及室内的布局,这段视频就作为后期租客退房时的条件,明确说明后期不做卫生等的扣减金额。
现在的社会,法律逐渐在完善,大家的法律意识也在加强,所以双方应该提前尽可能的约定好完善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假如朋友你对维修电视机这项没有约定,就应该及早的把此类的情况约定好,如果租客不同意,大家高高兴兴的解除合同,免得后期扯皮伤和气。